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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康界定旨在使有缺陷的人在生理、 心理及或社會功能上都能達到最佳程度,
從而為他們提供改善生活的工具。
復康工作包括醫療、教育、職業及社會等康復服務。此外,亦涉及通道與交 通、房屋及公眾教育等有關事項。在同一綱領中,均等機會被界定為「是要使整 個社會體系能為人人所享有,諸如物質和文化環境、住屋和交通、社會和保健服 務、教育和工作機會,以及包括體育運動和娛樂設施在內的文化和社會生活。」
目前,國際的趨勢是透過制訂法例 (例如禁止歧視弱能人士或規定公司僱用 弱能人士的法例 ),為弱能人士提供均等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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